本世纪50年代,当电视电影在西方勃勃发展时,一些文化理论家,批评家从对社会的终极关怀出发,颇为忧虑地发出各种警醒性的批判言论,他们从多角度对影视进行了尖锐的毫不留情的批判,他们大多是精英派的代表,怀着一种无可奈何却又顽强抵抗的态度写下:“一种普遍的从意识形态向意象形态的转变已经出现,从表象上看,是文字文化向图像(亦称意象)文化的转变,究其深层,实在是传统知识分子文化向大众文化的转变,说清楚了也就是大众文化对知识分子文化的冲击与取代。图像的胜利实质上就是大众文化的胜利,而文学的萎缩也即是知识分子文化的退却”。(米兰·昆德拉《不朽》)然而,由知识精英文化向大众文化的转变毕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大众文化的辉煌,影视文化的主宰仍然在“媒介腐化公众口味,提倡通俗文化制造生活幻觉”的指摘中昂首挺立。
在我国,对于影视文化的探讨及反省不乏其数,然而,相比较于西方学者,我们的知识精英批判则更多是出于感性,这与国家的整体政治、文化制度有关。在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不久,大众文化开始蕴孕萌芽,(尽管事实上民间的大众文化已经潜在生成),但在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秩序下,它只能居于一个次等位置,主流文化话语,知识分子精英文化话语仍是那个时代的话语霸权,在那样一个语境中,影视的神奇魅力均未达到强力发展。然而令人始料不及的是通俗大众文化一旦有适合的土壤便展现出其惊人的吞噬力。一落千丈的文化境遇,竟使得知识分子精英文化面临尴尬,“振臂一挥应者云集”不再,有的只是对于物质金线的渴求及膜顶礼拜,满足了人们感官享受,“速食消费”的影视成为主宰,于是,心理的落差使得传统的文人愤愤不平,而社会注目焦点的转移(由知识精英向明星、歌星的转移)也使得他们开始从感性的谴责走向理性的探讨。
我们生活在一个影视几乎无所不包的世界,它的摄影、摄像镜头伸触到各个角落,每个轰动的新闻,颇受观众喜欢的影视剧都能引起社会不小的反响,生活不再是单纯地自我生活,还包括对他者生活的目击与观照,在此间,影视的角色奇特而又模糊,它的本身坐标如此地多元令我们不得不去深层地解构它。
1. 作为文化层面的影视文化
事实上,这也是我们最为理解的一个层面。相较之而言的则是印刷文化(print culture)。它是以印刷媒介(print media)为载体而传输的文化形式。人类传播的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即口头传播、手(写)抄文字传播、广播电视传播。印刷媒介曾让书籍、报纸、杂志得到极大的发展,然而,影视的出现则使其一度陷入了衰颓。正如丹尼尔·贝尔所宣称的那样,现在已不是印刷文化时代,而是视像文化时代。影视文化以电子媒介(electronic media)为承载,通过声、光、影、色再现生活画面,继而形成代码信号为受众所解码并最终产生意义,因而我们可以了解,这种文化的传输与印刷文化有着极大的不同就在于:一个强调深度(印刷文化),一个强调速度(影视文化)。由于影视文化是大众文化的集中体现,因而大众文化所喜恶的各种事物均有效地反馈在影视文化的传播。作为文化层面的影视文化最突出的一个特征即在于它对传统文化的解构与颠覆。传统文化注重是内敛与凝重,影视文化则是开放与轻松,它把生活表现得不再那么沉重,而是表现出一种“快乐生存的梦幻”。然而,在解构的同时,影视也在以独特的方式重建着传递文化。影视作品的流行带动了书籍作品的热销(如四大名著),影视信息在各类报刊、杂志上的重要版面无不说明这一点。
2. 作为商品层面的影视文化
政治/经济体制的改变,不可避免地会对文化进行冲撞,当商品成为一个颇为时髦的词汇,当消费的概念已无处不在时,文化商品化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市场仿佛一只无形的大手,操纵着文化市场的统筹运作,随着文化体制的不断转轨,人们已经不再耻于以文化为商品的说法了,如同一切商品一样,影视也可以不断大量流水线批量生产,乃至大量倾销,并且随着市场的供求关系而随意更换文化议题。近几年流行“清宫戏”、“古装戏”、“改编剧”无不是适应市场的需要,观众的需求。不可否认,将文化推入市场,有助于更完善地实现文化自身的价值,但是,正如我们所不愿看到的,对商品利润的无止尽追求,势必会出现大量的“文化罐头”,造成人们心理上对幻觉文化的崇拜以及知识领域的某些荒原。
3. 影视文化工业
“文化工业”一词在西方早已出现,它的出现标志着文化规模扩大到相应体制的出现。这种影视文化工业的出现是基于文化作为商品这个概念,在这一工业体系中,“复制”是其主要特征,此时,艺术性已被降至为最低点。阿尔温·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早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种“工厂化”生产原则:“报纸、广播、电视和电影都伴现了工厂的基本原则,所有这些传播工具,打上了相同的印记,传入千百万人的脑际,大规模制造出来的标准化的‘事实’、标准化副本与成品,通过几个集中的“思想工厂”加工,源源不断地流向千百万消费者。”由于“复制”,人们生活在影像幻觉的平面形式中,失去了深度的逻辑思索,由于“复制”,人们被卷入了文化与工业与商品的层层包围而丧失了应有的能动创造,被动地接受着精神的文化快餐,因而,西方文化理论学者对资本主义后工业社会的这种文化工业弊端的批判不无道理。在我国,文化工业还未真正出现,尤其是我们的文化市场正在建设之中,因而,如果避其短而取其长完善文化市场的机制是亟需研究的课题。
4. 影视文化,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垄断?
法国著名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乌(PIERRE BOURDIEU)在其新著《论电视》(On Television)中深刻地剖析了政治在电视中的无形掌控之手及其相应影响。事实上,影视文化从来都不只是一个信息与娱乐的提供者,无论是讲求“真实报道”的新闻性节目,还是各类影视剧节目,传播者并非客观公正,他们总在将自我表达(self?expression)渗入其作品。它的魔力即在于通过特殊的心理机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受众,广告文化可以有力地证明这一点,今天的广告成为现代都市的某种象征,电视屏幕中成天轰炸的各种各样的广告让人目不暇接,无论你喜欢与否,它们都在影响着你,所谓名牌多少也可以看出广告的本领所在。主流文化话语的霸权在不断下降,知识分子精英文化的话语日渐式微,在一场文化力量的竞争中,大众文化成为了新贵。然而,它并非因此而成为多元意识的传播者,而是以其新的方式成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这是一种新的话语霸权,不通过任何强制命令,而是通过渗透其意的一个个闪动的画面“强加”意念。影视似乎含纳多元实则排斥异见,大众文化成为精神产品的制造与垄断者,实现了文化的暴力。
传播学者韦伯·施兰姆博士(Dr. Wilbur Schramm)曾说过:“电视是二十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但人类是否能享受到它的好处,取决于‘运用’它的智慧能否与‘发明’它的智慧并驾齐驱。”这是一个颇为精辟的观点,在科技不断向前,不断完善,媒介不断走向完美的今天,在影视伴随一代又一代人成长成熟的今天,如何挣脱形象(视像)的进一步吞噬,如何入其中又出其外进行再观照,自觉地运用它,掌握它,而不是被其麻醉以至失去主观创造力,这不仅是影视传播者的责任更是一般电视受众需要的自省,那就是:是我们正运用它,还是影视在吞没我们?影视是工具,还是我们精神的麻醉剂?答案就在我们手里,未来也就在我们手里。
(文章转自中华传媒网)